不通。“臭”者,“嗅”也,即气味也。闻到朱门酒肉气味,也想分一杯羹——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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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apple 于 2010-12-27, 03:15:48:

回答: 不能理解 由 美凤 于 2010-12-27, 00:58:14:

你的意思是有人一边谴责“朱门酒肉臭”,一边自己也趁机享用朱门的酒肉?

这还是不太通。需要定义“朱门酒肉”到底是个什么东东。好东东,人人喜欢,或者说人人有喜欢的权利——即使曾经谴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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