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稼祥:今天有一个人接受审判。我并不嗜血,也不反对废除死刑,法律也不是帮助受害人复仇的工具,甚至刑罚也不是对罪犯的惩罚。法律是特定条件下社会至善意志的临时表述,它是道堤坝,护卫美好生活的河岸。它不可被违反,否则法律会溃败,法律溃败了,社会就溃败。因此,今天,不是法律牺牲,就是药家鑫殉葬。
不知道他是谁,见过这个名字,不管。
这条推说的是一些热门议题,因为受到推特字数的限制而用了简化表达,吴某的意思是:
1)药家鑫案,有一些声音说不要判死刑。他们各自说的理由是:中国人不应该嗜血嗜杀;死刑应该废除;法律不是帮助受害人复仇的工具(所以不要问被害人家属怎么想,“这不专业”);甚至有人说,刑罚的本意不是对罪犯的惩罚(所谓“以命抵命不是法治精神”)。(以上说法都和吴关系不大,属于引用)
2)吴说,“我并不嗜血,也不反对废除死刑,法律也不是帮助受害人复仇的工具,甚至刑罚也不是对罪犯的惩罚”,但哪怕就算如此,法律应该是保障人民生活的,保护社会秩序的,否则社会就会崩溃。
3)今天要么药家鑫被宣判死刑,要么法律为了部分阶层的个别人而牺牲,(而法律是不可牺牲的,所以吴支持药家鑫的死刑)
总之就是这个意思。吴自己说得不很流畅,又有字数限制,而且1)里面的很多观点本身就混乱不堪,和药家鑫案该如何定罪没有因果关系,这个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