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要上法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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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eddie 于 2011-04-16, 18:52:32:

上次那个闯红灯的照片事件,俺按照要求回复,还专门写了一封信指出三点:
1.照片上的人不是俺
2.照片上的车不是俺的车
3.俺的两个牌照都还在车上,没被人偷走。

今天收到一纸传票,要俺在6月6日出庭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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