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钱学森辩护的人的逻辑让我长了见识!反正错是某档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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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万事无忧 于 2011-03-18, 21:50:52:
助纣为虐,是释然了。。。
“钱学森有权利发表他认为正确的理论”,就是不要承担责任。言责自负是不要的。主动配合政客表演,那是客观需要的。
按照这些逻辑发展下去,什么社科教授“惊天言论”,什么“专治有理”等等都是浮云啊。。。。
你有言论自由,但是群众也有批评的自由。文责自负,辩护者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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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要么是水平有问题,要么是态度有问题.也可能都有问题.做无罪辩护很难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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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thpacif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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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8, 22:18:36
(56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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