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会历史看基督宗教的和谐功用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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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听书人 于 2011-03-16, 17:10:00:

从教会历史看基督宗教的和谐功用

目前所致力构建的和谐社会被定义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说是对和谐观念集历史之大成的概括。本文所提出的基督教在历史中的和谐功用,便主要是指基督教在各个历史时段适应、丰富、发展了这些观念(当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观念仅是局部的),促动了这些理念的落实。毋庸讳言,在某些历史时期教会组织也出现过与社会的不和谐现象,但一般是在基督教被置于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更多的情况是,基督教不仅能够与当时的社会和谐相处,而且对以上述概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和谐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以下试从三个历史时期进行观察。

一、受迫害时期的基督教

初期基督教虽经二百年迫害时期,但并没有以对抗、破坏的态度回应当局的迫害,至终为欧洲社会所接纳。导致这一和谐结局的根本原因何在?

威尔.杜兰曾感叹人类历史上还没有一出戏能比这伟大,这些少数基督徒连遭数位皇帝压迫、轻蔑,不屈不挠地忍受所有的考验,默默地添加人数,当地人混乱时,他们却在内地建立起秩序,以言辞对抗武力,以盼望对抗残暴,胜利终属于基督。[1]

有关研究者认为,基督教在受迫害的环境中能够生存甚至得到社会认可,其真正原因在于福音的人道主义征服了世界,[2]因为基督徒将一切财物视为公有,在日常行为中,遵纪守法,用基督教的道德戒律约束自己。贵族、奴隶与奴隶主一道领受同一主的圣餐所表现出的平等倾向,也具有不同凡响的意义。[3]

美国社会学家罗德尼.斯塔克认为,当时“基督教给予信徒最基本的礼物就是人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美德正是对基督徒的褒奖。”[4]

可以说,基督教至终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和睦相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其教义自身具有满足人们心理需要,促动社会和谐进步的天然元素。

二、被宽容时期的基督教

基督教在四世纪被宣布为合法后,发挥了较与社会和谐相处更加积极的作用。基督教的教义被认为对社会因素有塑造作用。基督教的教义就是让人们在瘟疫流行时细心的照顾病人,不离不弃;杜绝堕胎和杀婴;尊重妇女的地位;鼓励生养;鼓励强大的社会组织;把资源分配给穷人;为人们提供精神安慰等。正是这些与现实紧密相连的基督教核心教义不但使基督教得到了社会的认可,而且“激发并保持了有魅力的、解放的、高效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成为西方众多社会要素产生的原因。[5]

就源泉文化所必须具备的时间要素而言,基督教比希腊罗马文化,更早地对西方文明作出了贡献。还值得一提的是,文艺复兴运动所要复兴的希腊罗马文化,竟是由基督教会保存下来的。因着北方蛮族的入侵,罗马帝国辉煌的奴隶制文明被毁坏殆尽,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中世纪是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发展而来的。它把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和法律一扫而光,以便一切从头作起。它从没落了的古代世界承受下来的唯一事物就是基督教和一些残破不全而且失掉文明的城市。”[6]而教会却成为黑暗时期的罗马典章、罗马法制、希腊思想的保藏库。”[7] 由此也见基督教与异质文化的和谐关系。

不单如此,当罗马在武力上败给野蛮人的时候,基督教却在精神上驯服了野蛮人,使之逐渐变成文明人。即以其教义中恩罚并重、忏悔赎罪和良知反抗的超验***,逐渐把凶悍的野蛮人和贪婪的惟利是图之徒,驯化为平和、节制和反省的文明人,也就是把本能人提升为具有信仰的理性人。而且,此时的教会也成为凝聚社会大家庭的组织纽带和自治权威,成为秩序与和平之源。

为西方法治秩序的形成提供超验基础,亦是基督教对西方社会和谐有序所做贡献之一。在基督教成为古罗马的国教之后,不仅教会法在技术上为世俗法提供了可资效仿的对象,而且对来自超验正义的教会法为法治秩序的超验基础,于是,西方人逐渐形成了这样的法治思想:法律如若要形成稳定的普遍的规则,首先,法律来自上帝的意志,乃善法。其次,法律只有被信仰,才会被尊重、被自愿服从,整个社会才能具有以遵纪守法为荣的公共意愿。

三、社会转型时期的基督教

相对于当时的封建制度,资本主义的产生无疑有很大的进步性。基督教能否与这个新的社会形态和谐相处呢?

就如儒家思想是中国农业社会道德的集中体现,中世纪基督教则是欧洲农业社会道德的集中体现。农业文明道德的奉行者们,对于人们利用经济方式明目张胆地追求财产、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对于各种 “专属于工商业的社会规范”,有一种发自本能的反感乃至敌视。在中世纪欧洲,与农业文明完全相适应的教会的禁欲观念,阻止商人去心安理得地发财致富,并且使商业经营与宗教教规不能调和。 “《福音》···一次又一次地警告人们要防止追求财富,因为那将使他们抛弃对上帝的服务并将使良好的种籽枯死。···这类教训,对异教世界的自私自利行为,曾起着一种有益的反感,这(也)导致中世纪时代,许多人在良心上感到困惑···觉得无论如何,贸易对灵魂来说,是有危险的。”[8]

但是,基督教在***和教义方面没有停滞不前,它不断寻找新的侧重点、新的***,并用新的方法吸引新的阶层,且促使这个新生的制度朝着良性方向变化。先是路德在其作为改革家而活动的最初十年中发展了这样的思想,即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里所处地位赋予他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他的天职。[9]履行世俗义务是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而且唯有这种方式是上帝的意愿,因此,每一种正统的职业在上帝那里都具有完全同等的价值。

加尔文继续发展了这一思想,第一,把人们获得财富的要求从传统***中解放出来,这样,极度的虔诚和毫不逊色的经商手腕的结合,便充分体现在虔信派教徒身上。[10]结果,基督教不但与当时的社会保持着和谐适应,且推动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统计资料显示,当时的雇主,几乎个个都在抱怨,因为许多雇工不能也不愿放弃那些遗传下来的或已经学会的工作方法以便采用更为有效的方法,不能也不愿适应新的工作方法。…只是对于那些有着特别的新教背景,特别是有虔信派背景的雇工来说,才有不同的情形。这些人往往有最好的经济教育机会,集中精神的能力,以及绝对重要的忠于职守的责任感,这些与严格计算高收入可能性的经济观,与极大地提高了效率的自制力和节俭心最经常地结合在一起。这就为对资本主义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那种以劳动为自身目的和视劳动为天职的观念提供了最有利的基础:在宗教教育的背景下最有可能战胜传统主义。

第二,保留了基督教传统中禁止铺张浪费,节俭、守素安贫的教义。它非是要反对理性地获得财富,而是反对非理性地使用财富。人只是财富的受托者,如果他出于自身的享乐而不是服务于上帝的荣耀花掉了任何一点钱,那将至少是危险的。这样,基督徒便具有了双重责任:一是为了上帝的荣耀而不能使财富减少,二是要用不懈的努力来增加财富。这种勤劳、节俭、合理运用财富的精神,成为资本主义精神的主要特征,这是单靠当时国家的商业规章所不能形成的。这使我们进一步发现,基督教不仅能够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保持和谐的关系,而且其自身蕴涵的人与财富的和谐观念,影响人们去理性地对待财富,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和谐稳定起了积极作用。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自有教会历史以来,基督教对西方社会的稳定、和谐、文明、进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不公正的待遇中,它能够以忍耐、宽恕、自省等教义“化戾气为祥和”,与社会和睦相处;在客观环境中,其自身的某些教义又丰富了和谐的内容,深化了和谐的涵义。在进步的社会制度中,它能够合理地调整自己与之和谐适应;在愚昧、野蛮的国度中,则能驯化他们注重节制与秩序,从而提升了全社会的和谐系数。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基督教无疑会继续发挥它特有的功用。这不仅是世界基督教历史所证明了的,亦是中国教会历史所证明了的。基督教自入华以来,基本保持着与朝廷、宗教、文化的和谐关系,只是在第四期传教事工中,传教士由于被保教条款置于了非正常的位置,便难于虚心对待中国传统文化,亦难于抱持利玛窦那样力效华风,结好乡邻,交友传教的平和心态,致使基督教与中国社会出现张力。今日,中国基督教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相信它不仅能与所置身的客观友善的环境和谐适应,而且亦能为消解在社会转型时期被边缘化的某些群落的不平衡心态提供有益的启示。因为,历史不仅证明了基督教的和谐功用,而且,文章开头关于和谐社会的种种观念甚至原始元素无一不能在基督教教义中寻出答案,这些教义被充分发掘、发扬光大之时,便是中国基督教进一步彰显其和谐功用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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