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意思非常清楚,英语那么好的eddie怎么还怀疑这不是全文?有何必要修改一篇16年前的文章(如果曹明华所说属实)?
我的理解:ROI的回复中说的第一个条件非常具体地指“剽窃”,而不是泛泛说“学术不端”。第二个条件说whether credible evidence exists to support
further review of the allegation of misconduct,并不是“有点脑子的人都会想想,怎么还没调查就先认定剽窃了”。further review说明人家已经做过调查了,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那篇网文的确是方舟子就读期间发表的,而这篇文章与方的学业又没什么关系,不属于他们的调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