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日本保姆,抵制不抵制?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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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aole 于 2005-4-06, 14:33:19:

雇日本保姆,抵制不抵制?
  
  作者:孔孟老庄
  
   近几年来,不管是在网络言论还是现实生活中,中国民间“抵制日货”之风已愈刮愈烈。随着近日“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运动的进行,“抵制日货”行动已在国内升级,已有超市将日货全部下架的事件发生。个体消费者的抵制,开始升级为商家的抵制。本人对抵制日货的主张一直不以为然,为此常受到周围一些坚决反日者的嘲讽甚至是鄙视,但生活中我依然会我行我素地买东西,管它日货不日货,物美或价廉就行。
  
   其实我也偶尔在网上看到过一些反对抵制日货的言论,但一般都是讲一些诸如“经济互惠互利”、“日资促进中国经济”、“经济全球化WTO”之类的“大道理”。这些“大道理”我是基本赞同的,但这年头中国人喜欢听“大道理”的人太少了,所以这里我不想再讲什么“大道理”了,只想讲一点儿“小道理”,打打小算盘。(当然,我也有自知之明,不管是“大道理”还是“小算盘”,马上就会招来暴风骤雨般的痛骂,被唾沫星子汇成的汪洋大海所淹没。)
  
  (一) 买一辆日本丰田汽车,等同于雇佣丰田上至总裁下至工人给自己当保姆
  
   一个日货抵制者绝不会去买一辆丰田汽车,而且如果他听说别人买了一辆,也往往会气得咬牙切齿深恶痛绝。但假如你问他一个小问题:“如果有日本姑娘愿意给中国人当保姆,你愿意不愿意?”他们十有八九会满脸堆笑一百个愿意,绝不会去抵制或劝说别人去抵制。然而在我看来,“买日本汽车”和“雇日本保姆”这两个行为,其经济学的本质其实是完全相同的,都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当然,有些男性恐怕会联想到雇佣日本保姆能满足他的一些不轨需求,这里我就不予考虑了。对这些人,可以把日本保姆统称为日本佣人。)
  
   其实,二者只不过是表现形式大不一样,“日本保姆”是只有一个人为你付出洗衣做饭等劳动,向你提供的是煮熟的饭菜、干净的衣服等劳动成果供你享用;而“丰田公司”是通过整个公司全体员工上上下下一个群体的劳动,包括经理人员的管理、工程师的设计、工人的生产、市场人员的销售等等,向你提供了一个长着四个轮子名字叫作汽车的铁箱子作为劳动成果供你享用。保姆得听你的调遣,汽车公司也一样得听消费者的调遣。你让保姆把给你炒一盘回锅肉,她第二天就会乖乖地给你炒;消费者想要一辆涂成五颜六色的越野车,汽车公司下个月就能乖乖地制造出一辆。你买汽车要付出金钱,雇保姆同样要付出金钱。生产汽车的日本人在赚钱,做保姆的日本人同样也赚钱。同样是中国人付钱,日本人赚钱,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日货抵制者对两种行为的态度截然相反,有什么道理?
  
   所以我说,买一辆日本丰田汽车,等同于雇佣丰田公司上至总裁下至工人给自己当保姆。如果这样一想,心态会不会平衡一些?
  
  (二) 买日货不等于中国人吃亏、日本人占便宜
  
   日货抵制者的一个逻辑是:买日货=日本人赚钱=中国人吃亏=日本人占便宜。我不认同这个等式。在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只要是公平、自愿地发生交易,大家各有所得都不吃亏,卖方赚取了合理的利润,买方享用到了最适合于自己的商品。当然,如果交易是在被外力强迫或缺乏公平规则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就可能产生吃亏占便宜的区别。例如中国的电信、石油、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等垄断行业,因为严格的市场准入管制,卖方提供的商品,消费者不买也得买,所以往往价格高、服务差,这是买方吃亏卖方占便宜。相反,如果买方强加给卖方一个低价格,卖方别无选择被迫接受,那就是卖方吃亏买方占便宜。比较典型的是国家的粮食统购统销行为,还有农民工因身份壁垒在城里廉价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行为,作为卖方的农民和农民工往往受尽盘剥。
  
   而中国人所买的日货,绝大多数是属于市场充分竞争的家电、食品、服装等消费品领域,买卖行为应该说基本上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下的自愿交易,所以不一定是谁吃亏谁占便宜。
  
  (三) 买了日货,中国人就成了日本人的上帝
  
   上面讲到市场竞争中的公平交易,买方卖方并没有谁一定吃亏占便宜,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见到的情形往往是卖方极尽推销之能事,劝说诱导买方购买自己的商品。这又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目前的人类经济发展阶段,绝大多数的商品都是供给能力大于需求能力的,所以卖方与卖方之间需要在市场中竞争,而抵制日货的行为是使日货在市场竞争中受到了非市场竞争因素的阻碍,从这个层面上看,抵制日货行为确实是让日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吃了亏。
  
   然而,我们不能忽略了问题的另一面。由于在市场竞争中作为买方的消费者具有选择权,所以手持钞票的买方几乎总是比卖方更有尊严。想想中国领导人出访,常常是去欧盟就带上一笔“空中客车”的订单,去美国就带上一笔“波音”的订单,就是要给自己增加砝码增加尊严。正如一句话所说,“消费者是上帝”。购买日货的中国人,自然就是日本企业的“上帝”,可以在卖方面前威风八面、趾高气扬。不妨比较一下,日本政府无论中国人如何痛斥他们无视历史问题,几十年来他们就是死不悔改绝不道歉。然而,在不久前发生的两次丰田汽车、立邦漆广告涉嫌辱华的事件中,中国消费者只是略为动了动怒,这些企业的日本人立马在几天之内乖乖地给中国人赔了不是。为什么?就是买方在市场竞争中的力量不可小视。
  
   所以说,买了日货,中国人就成了日本人的上帝;持币待购日货,中国人就成了日本人的“大爷”;抵制了日货,甚至于像某些人所说的把日货赶出中国,中国人就失去了大量给日本人当“大爷”的良好机会。
  
  (四) 国货在日本销售,也在给日本政府缴税
  
   日货抵制者们广为传播的一段文字中写道(大意),“买100元日货,等于给日本军国主义政府造了几个子弹、几颗炮弹”等等,鼓动了不少人心。但仔细分析一下,这种说法很容易导出一些荒谬的结论。
  
   日本的军队属于国家,确切地说是属于日本政府,军费开支来源于政府税收。所以一切向日本政府纳税的行为,都可以说是支持了日本军队,支持了日本军国主义。而目前大量中国产品同样在日本销售,大量中资企业在日本经营,他们都在日本境内向日本政府纳税,他们的经营活动竟然也都成了日本军国主义的行为。这样定性,会推出什么样的结论?难道我们还要抵制国货出口日本?抵制中资进入日本?
  
   同理,日货在中国销售,其大量的纳税是上缴给了中国政府,包括进关的关税、日企在国内经营的纳税、日货在国内销售的营业税等等。而中国的军费来源于税收,是不是同理可以说日货在支持中国的军队建设?买100元日货,也等于给中国军队造了几个子弹,几颗炮弹?
  
  (五) 结语
  
   中国人可以去抵制日本“申常”,可以去抵制日本“占钓”,可以去抵制日本“改书”,可以去抵制日本“拜神”,可以去痛恨日本政府的行为,可以理解反日的情绪,可以去呐喊,可以去签名,却并不一定就非得去抵制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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