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只是用美国的一般公共图书馆和音像制品租借的商店归还借品时不需要签收,来补充说明方舟子关于中美社会诚信度的比较。这有什么弱智?其所言事实不是也被你自己的经历陈述证实了吗?至于你说的诚信度高的背后是社会巨大投入的惩罚制度作保证,那不是方舟子文章中已经说到的吗?为什么不重复就是弱智?
任何制度、习惯都有可能存在个别操作失误。如果是可追溯原因的、可以矫正的失误,就没必要从此拒绝遵循原有制度或习惯。你还书因为系统失误被追罚款,那只是个别失误,可以矫正的,也确实矫正了。你因此每还书必要求签收,那才是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非理智行为。那也就是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