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要从大是大非上来讨论。如果反右是错误的,那么钱对大右派聚会进行捣乱,就是可鄙的行为。反之,如果反右是正确的,钱的行为就是可以称颂的行为。JFF如果还要就此事缠斗,请把话题转到反右是否正确的问题上。
这句话用昏昏精辟的话说就是和自己利益一致的行为就是高尚的,违反自己利益的行为就是可鄙的。屁股决定脑袋,我完全赞同。
大事大非远不是反右是否的问题,方励之刘宾雁的政治目的远不是讨论反右是否正确的问题,他们是想找出出现反右这种政治事件的制度上的原因。
钱虽然被打成右派,但他觉得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并不反党,和“他们不同”。他这一点看法完全是正确的。右派并不都是冤枉的,很多人是真的反党,比如方励之这种。反党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因此被党整了也就不成其为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