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觉得你是个程序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conner 于 2010-06-25, 12:27:31:

回答: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 coubert 于 2010-06-25, 12:03:24: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