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法学狗屁不通,理解能力也极其有限,就别在这儿装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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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FF 于 2010-10-22, 08:44:35:

回答: 所以美国是”以造成了实质性伤害的言治罪“, 大陆是“以言治罪“ 由 meteor 于 2010-10-22, 08:01:21:

你要能讨论法学指点江山,那我能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了。想起来了,我还是受过一个多月的普法教育的科班出身呢。难怪我一不小心又成了法学大师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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