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玄昌博客:另一种伤检意见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允真 于 2010-10-15, 02:04:50:

http://blog.sina.com.cn/u/1660602111
另一种伤检意见 (2010-10-15 14:48:19)转载
标签: 氯化钠注射液 失血性休克 伤疤 头皮裂伤 伤情鉴定 杂谈    
这次案件定性,引人注目的一个焦点是我的伤情鉴定结果。
昨天病历在网上公布之后,马上有医学专家参与了讨论。晚上一位医生(某三甲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他认为自己作为妇产科医生,对于失血导致的问题有足够发言权)打来电话,就病历给出以下观点:
按照病历描述,那么严重的头皮裂伤,失血速度会非常快,不要说30分钟,就是10分钟不做处理(何况还有剧烈搏斗和奔跑),流血也会超过800cc——这是医学上认为成人一次性出血达到失血性休克的标准,而完全不必争议是否昏晕,失血性休克与昏晕完全是两码事,与普通人理解的不一样;
“开放损伤清创术:中”这一描述,作为一个缝合手术来说,“中”已经很不小,佐证了当时受伤的严重程度;
两瓶500毫升的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加上三瓶硫酸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可能是100/250/500毫升等规格每瓶),短时间内注入1300毫升以上盐水,足以证明当时医生的判断就是失血已经太多,需要迅速补液以维持血压。
另外,我提供了两个数据:医生建议我的学生去买含糖的水,三瓶(约550毫升每瓶),我当场全部喝光;法医在第二次伤检(不是9月9日就是9月10日,记不太清了),测量伤疤长度为5.5公分。
就此,这位医生认为,如此口渴,进一步佐证了严重失血的事实,1300毫升盐水显然还远不足以代偿失血量;伤疤5.5公分,证明伤口至少在5.5公分以上,因为伤疤会收缩,一定小于伤口长度;而且测量时已经过去了两个半月,应该会有显著收缩。
综上所述,法医在鉴定时仅仅依据伤口和伤疤长度,远不能反映真实伤情。这位主任医师建议,如此重大的一个案子,应该组织一个包括病理学医生和外科医生的专家小组综合讨论,才能给出一个较为客观的结论。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