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已经在微博表达了他的意见:应该以故意杀人未遂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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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民科来学习 于 2010-10-04, 00:00:46:

回答: 是局限在伤害罪里权衡获型多少,还是跳出去坚持故意杀人(未遂)罪起诉? 由 OldMountains 于 2010-10-03, 23:47:02:

这个意见应该会直接向检查院提出.

我担心的是证据上可能会不足。如果所有人的口供都一致说:"没有交代要命",故意杀人就较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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