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袭击方玄昌和杀人(尤其是杀方舟子)的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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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ldMountains 于 2010-09-23, 21:10:29:

(把原帖也提上来)
http://www.xys.org/forum/db/7/139/109.html

计划先袭击方玄昌,必须冒失受、打草惊蛇、甚至引火烧身的风险。即使不计自身风险,则杀方舟子的计划受影响,也是不能不考虑的。那么,推论就只能是,对方舟子没有杀机。

并非计划先袭击方玄昌,只是打着哪个算哪个,或者放任凶手自行处理。这种掉以轻心,就更象不计杀方舟子的计划可能受影响。那么,推论仍然只能是,对方舟子没有杀机。

对方舟子有杀机,雇凶杀之,志在必得,就不会先动方玄昌,以防万一坏了更重要的事。这里的推论又引向,可能方玄昌并非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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