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警方定的调子似乎是“故意伤害”。如果检方以这个罪名提起公诉的话,肖可能会被轻判。所以要促请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这比较难使上劲。这跟当初案发时的情况很不相同。案发时以公众舆论推动警方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大破案力度,那是一点问题没有,每一个普通人都可以发声助力;现在要给罪行定性,这就很专业了。法律专业之外的普通公众就很难发挥影响力了。
2003年刘涌案二审之前,田文昌律师召集一帮名律师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研讨会,极大地影响力对刘涌案的定性。这一招肖传国的人马很有可能会学。他们甚至不必依靠律师开研讨会,完全可以走捷径,直接去检察院请托。
武汉中院的吕瑛等“国际”法官不惜成为笑柄也要袒护肖传国,说明肖传国及其同伙对于请托拉关系肯定是熟门熟路的。现在要严防他们故伎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