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有过节才构成故意杀人吗?这得是什么样的狗B法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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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插一腿 于 2010-09-14, 12:02:08:

江苏新沂市发生骇人车祸,一名年仅三岁半男童惨遭宝马四次辗过惨死,现场闭路电视拍得司机视若无睹、扬长而去的画面。死者家属质疑,司机不欲支付巨额医疗费等赔偿,抱着「辗伤不如辗死」的冷血心态。但警方捕获司机后称,他与死者一家并无过节,不算「故意杀人」,只依交通肇事罪处理。舆论及网民炮轰司机冷血,更质疑当局纵容包庇。
上周二上午,三岁半男童乐乐在屋苑空地玩耍,恰巧身处一辆宝马越野车后方。宝马司机疑未有留意,倒车时撞倒乐乐。据闭路电视画面显示,乐乐先被汽车的左后轮辗压上半身,初时双腿还在乱蹬。司机也疑感觉有异,一度把车停下,但随即继续倒车把孩子辗过。
下车察看后扬长而去

在首次倒车辗过乐乐后,司机不知为何又把汽车往前开,左后轮第二次辗过孩子。司机其后下车察看,虽看到孩子倒在地上,却似乎没甚麽反应。此时汽车疑因未拉手掣,于斜路迳自熘后,乐乐又被左后轮、左前轮辗轧。已四次被轮胎辗过的乐乐,这时候已满身披血、毫无反应。司机站在旁边看了几眼,随即驾车离开。

「就这样,我儿子被那辆宝马车反覆辗轧了四次!」乐乐的李姓父亲哭诉,翻看闭路电视影带时心如刀割,其妻子、母亲更哭昏倒地。李怒斥:「那宝马司机是故意杀人!」他质疑,司机下车只为确认孩子已死,因此未报警、未施救就离去。此外,乐乐身高一点一米,如果司机倒车前有看倒后镜,肯定能看到乐乐,避过惨剧。

事发后不久,警方就捕获姓伍的肇事司机,但未公开其身份。经血液检验证实,疑犯并非酒后驾驶。警方亦根据司机、证人的陈述,以及现场勘查等证据,确认伍在倒车时未察看路况,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警方:本无过节欠动机

但对于家属质疑涉「故意杀人」,新沂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就说,非常理解家属想法,但经调查确定伍与死者一家并无过节,因此不存在故意杀人的动机,目前警方已依涉嫌交通肇事罪将伍刑拘。倘死者家属认定为谋杀,可自行找律师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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