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同学罪不当诛,科大校方下重手撇清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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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乱劈材 于 2005-4-01, 12:55:31:

真是从重从快啊,一转眼的功夫就把一个小孩给灭了。马有错,学校应该处分,但一下就开除,是不是太想撇清校方的责任了?别的不说,马有机会拿走受害人的邮件,这是不是校方邮件管理制度上的问题?

马是少年班学生,科大校方有监护人的责任,而且科大一直自吹学校起到家长的作用,从学习上生活上关心这些小孩。马从标兵变成盗贼,学校怎么不担当责任?

看看处罚告示行文,跟马同学的心得体会何其相似,有言到有父必有其子,怪不得自称给少年大学生当爹当妈的科大陪养出了马同学。

“在对待该事件的处理上,学校和少年班是认真严肃的。调查取证等工作是细致的,少年班的处理建议和学校的决定也是基于可认定事实和国家法纪法规以及校纪校规做出的。对受害同学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们将给予尊重和协助。对于网络上同学和校友们的关心,我们深表感谢,对于如何加强学生的品德教育、思想教育和改进学生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等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在今后的工作和管理中加以吸收。希望广大同学和校友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少年班工作。马蓓蓓事件给少年班和全校地师生上了一堂教训沉重和深刻的课,希望我们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创造和维护我校良好的声誉。也希望马蓓蓓同学能够通过这次沉痛教训,树立健康的人格,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以自己今后良好的表现获得社会和同学的宽容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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