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归争论,法律归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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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乱劈材 于 2005-3-22, 14:57:49:

回答: Agree, but 由 boxer 于 2005-3-22, 14:25:58:

法律上明确界定脑死为死亡,父母感情用事是不能代替专家权威认证的。

我也有疑问,谁在负担维持费。但这不是主要问题。如果是用当年误诊致死而赔偿给家属的钱在维持,作为(前)丈夫当然可能不希望财富拿来打水飘,就算他出于这样自私的动机,只要行动合法,政府就应该不加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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