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问题的关键是: mental illness! 而不是案情上有分歧.
到底这哥们有没有mental illness? 中国司法部门是否做了鉴定?
如果没做, 只是根据没有医疗记录就说他没有精神问题(there apparently has been no previous medical record.), 不合逻辑且显得过于傲慢(so dismissive). 因为, 他可能犯案前才得了这毛病, 或者近得了但没去医治. 毕竟, 动不动就说``每人有权利对中国司法说三道四''有些牵强. 如果中国司法不合理, 为什么没人(国人或老外)可以说说, 甚至批评.
根据中国住LONDON大使馆的回答, 估计中国司法部门确实未对他可能的精神问题做过鉴定(no mental health assessment was undertaken.)
但话又说回来, 英国的医疗福利很好, 全免费. 如果他得了这毛精神病, 为什么不去治呢?
所以, 我的结论是, 中国司法部门处死这哥们应该是对的, 但态度有点傲慢. 英国是抓住精神问题, 要真做鉴定, 成立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