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早期台湾的军人、公务员、教师的工资都可以享有18%的高利息,收入免税,军
人和家属可以到部队的补给站(比较便宜)购物,家里配米配粮等等。但是没听说给
家属发证书。
破坏军婚可能是大陆特产,台湾没有。但是民事诉讼有妨害家庭罪,不必经过军方
系统。民间的法院也不会因为有一造是现役军人就量刑不同。
台湾没有城市/乡村户口制,任何没犯法受通缉或交保在外的人,都可以自由迁徙,
所以没有随军问题。
军官转业是军官自己的事,军方会提供协助,但不会另外给"安置费"。领终身俸的
是另外一回事,那是跟着级别、资历来的。小兵退伍,因为是征来的兵,当然也不
会有安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