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ntegrity of science”是地道的英语,这个从来不是问题。
2)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证据确实够有力的了,但也不必迷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个证据只说明作者说Integrity of science时想表达什么意思,并不说明他实际上表达出了的意思。我刚才去读了一遍文本,理解成科学过程的SOUNDNESS(不仅限于科学家的道德操守)我认为是正确的。如果作者如他不是那个意思,那只能说明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理解没有某些外国人理解的全面深刻到位。
3)不要拿美国院士作者本人吓人。美国院士作者本人的权威性我是承认的,但那是在统计意义上的。牛顿还认为上帝踢过你一脚呢,我们就得同意?HHS够院士了吧,毫无疑问,他一定能说出趁热打铁这样地道的汉语,但他扳辈子下来照样没想到过铁是可以打的。立委是有洋学位的语言学家,是美国某语言领域的什么首席科学家呢,我们掐过语言学问题,谁更像语言学家?不是他。不是说我是语言学家,而是说,即使在语言学问题上,我也不能迷信语言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