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罪过谁?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谁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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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潜伏九号 于 2010-04-20, 20:25:45:

你得罪过谁?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谁谁谁 2010-04-21 (www.ftchinese.com)

得罪人需要理由吗?如果需要一个理由的话,什么都能成为理由。你经常会发现有人莫名其妙地就被自己得罪了。

有位代理部门经理,在勤勤恳恳“代理”了半年经理职位后,迎来了外面调来的新经理。“代理”经理发现,不管自己如何事事小心,新经理依然处处与自己为难。想来想去,应该就是这个“ 代理”的名头得罪了新经理。虽然“代理”经理在扶正的期望破灭后,也曾失望过。但不久就摆正心态,希望在“副经理”的职位上继续发光发热。无奈,因为自己的资历更深,人脉更熟,搞得新经理觉得自己是后过门的二房,怎么看怎么觉得“代理”经理不顺眼。这就是典型的轻度“被迫害妄想症”的征兆吧。

可是要是说到“被迫害妄想症”,不只是新经理有,大概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一点,不过是表现方式和表现方向不同而已。比如我一个女朋友的妈妈,老是会被她们家的阿姨得罪。因为阿姨长期与他们居住在一起,而太后只是每周或每两周来巡视一次,每次巡视时总会发点程度不同的小火:或者是阿姨使用酱油方式不当啊,或者是对孩子不够细心啊,等等。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太后见不得孩子跟阿姨更亲,更加不能容忍在这个家里,阿姨的地位竟然看上去高过她。

做销售的就更容易得罪人了。有个销售因为把产品发给了同一个城市的两个客户,就得罪了其中一个自以为份额更大的那个。被得罪的客户立刻决定停止进货,对不懂规矩的销售进行经济制裁。而销售也被迫上了一课:原来卖自己的东西,还要经过大客户的同意。这个销售得罪的应该是那个大客户的自尊:在我的地盘上,你居然不通过我就敢擅自行动,把老子当什么啦?这让我想起一个女读者的困惑。她被已婚男上司青睐,在工作上对她倍加关照的情况下,还频频约她私人晚餐。感觉到这种不伦的暖昧后,女下属开始拒绝私人晚餐邀请,于是得罪了男上司,“伤自尊了”呗。女下属顿时从“宠妃”待遇,转变为被打入冷宫。

通过人情世故的磨练,处处小心行事,也许会降低得罪人的概率,并成功使自己成为一个无趣的人,但还是不能保证你不会得罪人。因为人心敏感脆弱,感情又是个多变的东西,保不准什么时候犯了神经就感觉被伤害了。只要为人磊落,处事谨慎,若还是有人被得罪,也只能笑看风云了。这个时候,幸庆一下自己所处的时代,毕竟不是只有铁饭碗一种选择,会让脚上的小鞋显得舒服一点。

最近我看到艺人黄安在四处猜想“小S肯定会离婚”等等,大有不得罪人誓不为人的劲头。他是已经把“得罪人”当成了卖点。因为他小有知名度,并且喜欢得罪人,尤其是他最爱得罪大哥大吴宗宪,因而能吸引不少媒体采访,进而获得演出机会。而吴宗宪越是真的感觉被“得罪”,黄安的市场价值就越大。这个时候,眉飞色舞的已经变成了得罪人的那个小人,而被得罪的人已经是哭笑不得,恨不得对他说:我真的不生气,拜托你下次别再“猜”我了,好吗?

(作者电子邮箱:from9to5@liv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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