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把从家乡拐来的小姑娘卖了之后,准备物色下一个乡下姑娘。结果刚好有个穿着打扮像乡下妹子的漂亮女孩向他求助,这厮以为生意来了。没想到最后被这女的当猪仔给卖到黑煤窑做苦力了,生不如死。
李三水撇开媳妇去嫖娼,那个玉子去酒吧做买卖,本来是有买有卖,两不想欠。但三水想买了不给钱,玉子原以为碰上个上流人物以为可以怎么地,两厢博弈之下,结果三水以智力取胜,玉子不甘心就要闹个天翻地覆。(当然不排除有人跟玉子合伙搞臭三水,这在中国是很平常的互斗伎俩。三水如果因此被搞掉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这两位本身都不是什么好鸟,可惜玉子愿赌不服输,玩不过人家心里憋气,才搅得这么热闹。
倘若李三水一开始承诺要离婚娶玉子,那么三水要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就是个骗女人的坏蛋;剩余百分之三十让那准备破坏人家家庭的蠢女人自己吞了。如果三水一开始假装单身,三水就坏到家了。可是目前没有症状表明这两个假设成立,所以还是前一段说的那么一回事。
两个坏蛋打架,输了的那一个就值得同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