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职海归的另一种科研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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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omcatee 于 2005-1-04, 19:01:32:

半职海归的另一种科研欺诈行为
吴笙

关于半职海归的一种科研欺诈行为的讨论应还记忆犹新。2003年初26位青年科学家在一封公开信中呼吁严惩某些弄虚作假的海外人士:这些人谎报在中国实验室的工作时间,骗取中国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科研经费和人力资源。由此又引发了对姚雪彪的申讨。

一些半职海归的另一种科研欺诈行为却更隐蔽,更易被默许、接受或者鼓励;那就是这些人对他们在海外的另一雇主谎报甚或不报在中国实验室的工作时间及收入,实质上也是骗取科研经费和人力资源。表面上似乎对中国有利,甚至自诩为爱国;但这些人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如果由他们担当中国科研发展之大任,中国的科学事业早晚会受到损害。

虽然类似的欺诈分子是少数,目前影响很小。然而随着中国提供的科研条件和待遇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留学人员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和学术休假等多种形式短期回国工作(这是中国目前鼓励的),这种情况肯定变得更坏。

不少的半职海归已做出了好的榜样:像傅新元,为了在清华创建基因组研究所,特意向耶鲁告假,到清华呆了一年多。这期间,耶鲁仅支付一半的薪水,而清华也只支付生活费用和国内旅行;饶毅,也经常回国,在不从国内领取薪水的情况下,参与研究所组建、研究生教学、科研经费评审等。甚至有一位老外,美国普度大学和清华的萨文迪(Gavriel Salvendy, http://sciencenow.sciencemag.org/cgi/content/full/2001/1025/1),将清华给的10万美元年薪全部用于支持其在美国普度大学的实验室;因为萨文迪知道他不是清华,而是普度大学的全职教授。

当然,该要的正常报酬还是可以要的;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要取得问心无愧。相信不少的半职海归在海外原单位仍然是全职;如果占用了在海外原单位的时间,其中又有多少主动少领薪水,或者将中国给的报酬全部或部分用于支持海外原单位?好像很少;哪怕只是做一个申明。

一个有意欺骗,即使是无意欺骗的人,是成不了一个好的科学家的。

一个欺骗的人,即使没有欺骗中国,对中国的科学科学事业是没有好处的。

就像没有人愿意骗子当朋友;甚至在被骗子骗之前,如果知道这个骗子是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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