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灭于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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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毕名 于 2009-11-20, 22:35:55:

才知道昏昏已被点杀。看到一片求情怀念之声。我却不能苟同。

上次看到他为害死孩子的医院叫冤,我就腻歪他。我想他可能是看了LAW N ORDER,以为坏人一定要有人辩护才合理。看到没人站在反方,他就要学学被告律师,想办法为坏人出点子说好话。可是中国法庭不是公平之所。

何况XYS并不是法庭,方斑竹不是领工资的专职法官,没多少工夫处理噪音。碰到昏昏屡次方向错误,索性永久性OVERRULED。

前阵听到一个人说他从不去XYS,因为听说方舟子搞一言堂,要删贴子封ID。这些人不明白的是,任何一个网站,都有一个上文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网站,都是一言堂。你去哪个网站,看你认不认同这个网站的标准。我认为,XYS的标准是合理的。讲道理,讲正义的留,胡搅蛮缠的走,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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