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想看看到底北大医院和cctv能打什么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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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09-11-09, 17:07:40:

几个年轻医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是事实。中国早就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http://www.gov.cn/banshi/2005-08/01/content_18970.htm)。(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不管他们是“实习医生”也好,“医学实习生”也好,在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他们只能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适当的医疗活动。常见的小病,小手术他们可以上,大的你敢让他上,你能让他上?路都没有走稳的,你指望他们跑马拉松?

撇开这些不谈,修改病历也是医院的必修课程?倒是请你去美国改改病历试一试!严重同意少数派的观点,这种就是典型的没有职业道德的做法。不管哪个人最后是死是活,就凭修改病历这一条,我真心希望患者家属去告北大医院(以及任何医院!)。

患者一告就是医闹,恐怕只是中国特色吧?有病历,有治疗方案、结果,要打官司就去打呀!你光发表和医疗过程无关的“怨气”书,能指望别人同意你什么?

都什么年代了,著名的北大一院还没有和国际接轨?你敢这么说,院长书记估计也要反对!没出事,总是宣传医院怎么先进、接轨。一出事就不接轨了?十几年前,俺同学7年毕业后,回到一个地方省会医院,就开始了一年的科室轮转,下急症。不过我记得清清楚楚,他是从小地方,小手术开始的,要玩大的,可不是他想就行的。十几年过去了,北大医院到底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这样子的医院,这样子的病患前例,小百姓还是退的远远的好。希望这个官司能真正打起来,打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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