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影评:献给我的纯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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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梅子 于 2009-10-10, 23:17:26:

来自: 霍乱

   昨天,我花了四个小时,重温了马丁.史高西斯的《纯真年代》,在对待这部电影的态度上,也是一样,大家都认为这是他最烂的一部电影(在《飞行家》面世之前),我却认为恰恰相反,这是他最好的电影。首先是我很喜欢这些人,马丁;丹尼尔.day.刘易斯是我很喜欢的男演员,不但因为他很帅而且因为他演的电影都是很帅的电影;米歇儿.菲佛,她在这部电影里的最后一博,把她即将年华老去之前那一瞬间的所有妩媚迷人,知性之美,雍容大度,艳丽,慵懒,柔媚,娇羞像烟花一样的释放了,释放的太彻底了,不仅迷倒了刘易斯,也打动了我;唯一的失误在于薇罗纳.瑞德,而原因不在于她不好,而在于她太好了,太美丽了,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了剧情的不可信,为什么和这样一位美丽动人又善解人意,纯真又智慧的女人的婚姻会像地狱一样暗无天日呢?——这让我们,善良的观众们被她的美丽给间离掉了,误会了小说作者的良苦用心,一个男人的责任、崇高的理性、包容、信念与隐忍,在我看来,就这部电影所反映的,就是顺坡下驴,见好就收吧,该着的便宜一样没拉下,反正身边的人也差不到哪儿去,理性的光辉蜕变成了“及时发现身边的美丽”—— 唉,我太庸俗了。
  
   1870’年代的美国,上流社会(我靠,我竟然开始叙述一部电影了?!)——电影开始于一场歌剧,《浮士德》,女主角玩弄着一只黄玫瑰,嘴里念叨着“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很烦,刘易斯也很烦,因为他注意到ellen回来了。ellen曾经是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现在的未婚妻“梅”的表姐,而且她已经结婚了,现在的身份是欧洲一位伯爵的老婆,当时的美国上流社会很八婆,他们清楚ellen的老公是个花花公子,而她不愿意作一个虚伪的伯爵夫人,于是回到新大陆,以为在这里可以找到真正的女性主义的自由。小说的作者恰巧也是一位女性,《浮士德》里也说,永恒的女性的光辉迎领我们走出黑暗来着,所以,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看作是一部女权主义小说,揭露和批判了美国社会腐朽与没落的伪善道德观,自由,平等,追求幸福,性解放,独立之于女性的枷锁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混乱)——我们一直是这样解读外国文艺作品的。
  
   好了,不开玩笑了,刘易斯有点儿慌了,他急不可耐的要向全世界宣布,他要和梅结婚!以此来告诉所有人,包括ellen,我现在是有主的人了,更多的成分其实是告诫自己,理智一点儿,管住自己的大脑和小弟弟吧。但是事与愿违,男人总是很贱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尤其又是伯爵的女人。于是接下去发生了一些理智与情感的事故,人性与兽性的纠葛。
  
   这些家伙们的生活似乎很乏味,生活的全部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宴会,期间穿插几封语焉不详的短信,就是男人和女人调情和试探的全部,不过挺好玩的,刘易斯一下子从《布拉格之恋》里那个老流氓加老油条转变成了一个细腻,敏感,脆弱而多愁善感的小男生了,试探,进攻,挫败,忍住,猜测,吃醋,挣扎,犹豫,再试探再进攻,ellen倒像是个此中高手,进一步退三步,退一步进三步,大玩恰恰,搞得刘易斯魂不守舍——其中有一段戏拍得很美,刘易斯受命去海边把ellen找回来,夕阳西下,ellen的背影,楚楚动人,她站在一座栈桥的尽头,不远处有一个灯塔,刘易斯此时完全认识到了自己根本不理性了,他转而借迷信和宿命的方式来解决对爱情的困惑,他对自己说:“如果那艘帆船驶过灯塔之前,她都没有回头,我就转身离开这里。”——影片的曼妙之处也在与此,导演在这里用了十好几个镜头,和极富感染力的电影音乐,摄影机不厌其烦的拍着刘易斯的中景、近景、特写,丰富但不易觉察的表情变化,ellen的背影,大全景,小全景,中景、近景、特写,其间穿插着帆船穿越灯塔的全过程,刘易斯的表情从欣喜感伤希望失望到彻底的绝望,其间的两个人没有任何的肢体动作,相隔一百步,却咫尺天涯。如果我是导演,早就让菲佛像《人约黄昏》那样回眸一笑了,妈的,所以我不能成为马丁.史高西斯。女性的隐忍和理性的光辉在这一刻高度绽放。
  
   说到这里,我想替女权主义者们辨白一句,其实本是同一种东西,在男人的身上,成为了所有代表高贵品质的理性主义的代名词,责任,大局观,取舍,隐忍,牺牲;而到了女人的身上,就是他妈的“现实”“物质”“功利”,卑鄙的现实,自私,绝情和自我保护,这是不对的,尤其考虑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和她们想得到成功和安全所必须付出的几倍于男人的努力而言,这是更不对的;尤其是考虑到,在情感和性的方面,男人总是更主动和得了便宜还不卖乖这一点来说,这更是不对的。妈的,又扯远了。
  
   还是说说电影吧,刘易斯在经历了80分钟的试探徘徊挣扎痛苦欲说还休之后,终于向他的ellen表白了。在这部电影(原本是小说)里,男人的智商总是比女人要低的多的多,因为原本小说就是女人写的嘛,可以理解为泄私愤。ellen呢,其实早就知道了,虽然刘易斯装逼装得很像,自以为隐藏的很好,但在ellen看来,其实他表面上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假惺惺的绅士派头恰恰说明了他内心的躁动,“你丫终于不装了?”——但是ellen没那么说,她甚至也没说,“其实我也一直爱着你”这种肉麻的俗不可耐的老套话,这里的对白很经典,可以作为女孩子拒绝已婚男人的性冲动的最佳脱身理由—— “Newland, you could't be happy if it meant being cruel, if we act any other way, you'll act against what I love you most. And I can't go back to that way of thinking. Don't you see? 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you up.”——太牛逼了,翻译成中文是:“若你狠心你也不会快乐,我怎能要你变心呢?我就是因你的人品而爱你的。我再也无法任性而为。难道你不懂,除非放弃你否则我无法爱你。”——看看吧,ellen有多聪明,刘易斯的处境多么的尴尬。
  
   说到这儿,影片后来又有一段对白:ellen问,“那天在海边你为什么没有叫我?”刘易斯说,“我是想来着,可是我告诉自己帆船穿越灯塔之前,如果你还不回头,我就离开你”;ellen说,“其实我知道你在身后,所以故意一直不回头的”;刘易斯很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的?”ellen说,“我看见了你的马车。”
  
   男人总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是大脑还是小弟弟支配着他们的行为,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到底想得到的究竟是什么——影片进行到100分钟的时候,刘易斯终于搞明白了,他知道永远得不到ellen的灵魂了,转而希望得到一次ellen 的肉体,小说和电影里说的可没我这么粗俗——“come to me once then.”这里被翻译成“那就给我一次好了。”——哈哈,看来各种语言和文明里都有类似中文里的“云雨”代表“嘿咻”之类的隐讳而不淫秽的说法的。小说的作者毕竟是个有良知的女性,她到底还是没有让可怜的刘易斯得手,作为象征意义的一枚钥匙,酒店开房间的钥匙一直被他揣在衣兜里。直到丫老到了57岁,彻底丧失了贼心、贼胆和贼。
  
   影片结尾处,刘易斯57岁了,may死去多年了,他的儿子都胡子拉查了,儿子邀请他同去欧洲拜访一位伯爵夫人,刘易斯欣然前往。在路上,儿子道出了真相,其实母亲一直知道你的真爱是ellen,但是她至死也没有让你知道。天呐,连单纯善良的近乎白痴的薇罗纳.瑞德都知道一切,并隐忍和包容了四十年。女人的智商、情商和高度自治和理性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
  
   小说的作者是个美国人。1870’年代的美国是自由、独立,平等和博爱的代名词,人们以为在那里能得到有别于古板、苛刻的欧洲大陆贵族阶层的清新空气的,但是事与愿违,ellen最终回到了欧洲伯爵的身边,刘易斯一直怀揣着钥匙,郁郁寡欢直到老朽。刘易斯在电影里的名字叫Newland,本身就是新大陆的意思,德沃夏克的那种象征着希望、人性和光明的自地平线的新大陆的意思,在这里是一个象征性的意象,很反讽。他的妻子叫做MAY,第一拨来到新大陆的欧洲避难者,就是搭乘着一艘叫做“五月花号”的邮轮抵达的大西洋彼岸的,岂料,此岸即彼岸。
  
   我反省着自己的人生,从18岁成人离家漂泊至今的半生倥偬,惶如隔世。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于我来说,像一场梦,我慷慨地挥霍掉了青春,拦都拦不住,至今一事无成。我这些年浪费掉的时光,基本上可以统统归入两大类中:失恋前,和失恋后。“恋爱中”不存在,因为那时候基本上没有思维和意识活动,属于行尸走肉。我忙于丹尼尔.戴-刘易斯在这部三个小时电影里干的事,煞费苦心,小心翼翼,苦苦经营,最后和他一样悲惨,连走向自己的爱人的勇气都没有。好在我们还有理性,我们还能继续热爱自己。
  
   影片的结尾处说:“谨以此片献给我的父亲——luciano 史高西斯”——如果我是导演他爹,一定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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