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如果你连句号的用法都要问个为什么,我觉得还是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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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何人可 于 2009-10-03, 13:26:14:

回答: 田野,让我们将无聊进行到底! 由 @ 于 2009-10-03, 10:16:39:

别将无聊当众继续下去吧。你很有才气,但很多时候闲得无聊。如果这无聊是关起门来自娱自乐,倒也无妨。如果把无聊弄得人人皆知,是否有失体面?eddie兄的大作付梓之前我就有幸拜读过,很受感动。一直想写点读后感,但由于忙于生计,无暇顾及。田野兄的读后随感写的很好,言之有物,言简意赅,引起了我的共鸣,也是一次很享受的阅读体验。

另外,关于“书写的确实好”,我觉得没什么错。@兄一直记得我们小学上语文课时要区别对待“的得地”,情有可原。但语言是发展的,“的得地”的用法也是在变的。刻意地区分“的得地”的用法,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许多不便。想一想我们小时候因为用错“的得地”而受到语文老师的惩罚和折磨吧。因此,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在1984年制定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中,提倡“的”和“地”可以不分,都用“的”。既然“的”和“地”都可以不分,“的”和“得”也是可以不分的,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这种虚词的划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何况,如果“的得地”都统一为“的”,可使众多的中小学生甚至大学生免受“的得地”的折磨,何乐而不为呢?再者,从汉语助词的发展变化来看,“的”的生命力和同化力一直很强。例如,“的”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同化了当时表示属格时用的“底”。目前,汉语的发展进入了网络时代,“的得地”都被同化为“的”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兄是应该知道语言的发展是约定俗成的吧。

最后,请@兄点评一下毛泽东先生的为刘胡兰的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在我看来,毛泽东先生的语言驾驭能力可与鲁迅先生齐名。那么,语言大师对“的得地”的用法都不拘一格,何况我们这些无名之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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