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岁孙中山”诈骗案终审落定
时间: 03-16 17:00 作者:王健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3月16日讯 (通讯员王健)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冒充伟人孙中山诈骗公民钱财的朱永成,王育英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朱永成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王育英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62岁的朱永成早在六十年代便因贪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入狱十八年。2003年1月至2004年3月,朱永成冒充已故伟人孙中山,伙同山西人王育英虚构解冻巨额民间资产事实,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诈骗55万余元,并将其中大部分赃款挥霍。
一审法院判决后,王育英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审查后认为,王育英伙同朱永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民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均应予以惩处。王育英上诉否认伙同朱永成共同实施诈骗犯罪的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故依法对二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