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雷人,第一条耍赖。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蓝隼 于 2009-09-07, 13:54:01:

回答: 第二条太雷人了。 由 jxh 于 2009-09-07, 13:45:42:

既然说送达总该有个对方接收确认的凭证吧。总不能说把通知往邮筒里一扔就说送达了吧。那样的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凡卡的爷爷收到他的信了其实?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