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对《通用规范汉字表》有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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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eretic 于 2009-08-12, 01:34:29:

http://www.moe.gov.cn/edoas/xinxichayue/showaccessory.jsp?fileid=1250042294084253&filetype=application/pdf&filename=%A1%B6%CD%A8%D3%C3%B9%E6%B7%B6%BA%BA%D7%D6%B1%ED%A1%B78-7.pdf&filetypeclass=1

引用:
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适应信息时代语言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历时8年组织研制了《通用规范汉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国家文字政策的体现,关系到国家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及信息化建设,关系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字表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9年8月12日起至 2009年8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教育报》(2009年8月13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网址: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

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gfhzb@moe.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51号《通用规范汉字表》意见收集组,邮政编码:100010;传真:010-65286219。

特此公告。

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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