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luesea 于 2005-3-02, 23:05:09:
回答: 对,你说的不错,人类思维方式. 由 fish5 于 2005-3-02, 22:48:53:
能做的尊重就是我不反对你的信仰自由。但无神论者本
身是对人家最尊重的东西的否定。在内涵上根本无法去同存
异。对吧。这不象一种宗教对另一种宗教的理解。
就好象,我对小法的尊重最多也就是言论自由了,经常
弄得她在那里急跳。你说我算是尊敬小法,还算不尊敬呢?
还是一句话,形式逻辑告诉我们,相同的谓词只是一个
形式符号,含义很可能完全不同。
大家在这方面互相不理解也没关系,只要不打架斗殴就
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