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为在公开信签名的人在一年后还能要求撤回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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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08-12-08, 03:24:13:
如果名字是签在纸张上的,他还能要求撕掉不成?
当然,他可以表示其反悔,但是没有权利要求撤掉已成历史事实的签名。
建议逍遥以后签署任何信件、文件(比如合同之类的)之前慎重考虑,不要签了之后又要求撤掉签名,法律不会支持的。不过,估计以后也没有人会稀罕这种人的签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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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的醉翁之意。他想籍此表明立场转变,没想到会砸了自己的脚。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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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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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8, 09:40:06
(282390)
只要是合法签名,就具有不可否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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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王
(193 bytes)
2008-12-08, 03:44:00
(282347)
I absolutely agree with you.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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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_max
(0 bytes)
2008-12-08, 11:40:52
(28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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