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最初的公开信刑事犯罪演绎到现在方舟子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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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ush 于 2008-11-30, 12:05:45:

回答: 怀念寻正,拯救寻正 由 taicu 于 2008-11-30, 02:26:46:

这真是一出大戏。
绕来绕去演了这么久,就是没有回答序幕中最原始的问题:公开信是否“违背了现代法制中的司法独立原则”、是否“已经是刑事犯罪”或“可能会以刑事罪名藐视法庭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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