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Yush瞧的起这个帖子,我还真不屑于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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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ome 于 2008-11-04, 19:38:57:

回答: 捞干的! 由 JFF 于 2008-11-04, 10:07:30:


代码:

1)“新语丝读者网”是不是挂了新语丝这块金字招牌?是不是用了大量的-如果不是基本上全部的话新语丝的资源?

我从来也没有否认这一点。


2)“新语丝读者网”有没有突破不发表与新语丝的根本理念根本利益冲突的言论的这条自律底线?

虽然“是否突破这个底线"是个主观的判断,但我也不否认这一点。我说了,“由于博客是一种相对自由的文章发布方式,我们无法保证每一位博客和既定的理念完全一致,也无法避免本网站给新语丝带来不良影响。”。

有人建议新语丝另立博客,我觉得读者网的问题,新的博客里同样也有。读者网的大部分都是不可否认的新语丝的读者----是否是新语丝的读者,从广义上来讲,是有客观标准的,关心新语丝的,读其文章的,都是其读者。也许大家对其中某些人失望,但我要说,新语丝的读者就是这样子,只少部分读者是如此。

从开始,我就反复声明,如果新语丝愿意接管读者网,我就完全奉上;但新语丝并没有这个打算。尽管如此,方先生提了许多建议和意见,我以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更名之前,方先生是读者网的顾问,对网站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我们也是做着最大的努力去挽救彼此的合作的可能。主观上的努力是有不足,但客观的问题也很明显。读者网更名,从某中角度上算作共同努力的失败。散了就散了,大家没必要彼此骂个你死我活.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新语丝的读者不适合再以新语丝的名号、以博客的形式聚在一起; 我只不过做了个失败的尝试。
但是,不打着新语丝的名号,是否可以以博客的形式聚在一起,做些事情,我们还在尝试中。这里非常感谢Amsel, Yush, Bluesea等对读者网的理解和支持。

3)在“新语丝读者网”与新语丝根本理念根本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你们是不是把“新语丝读者网”的根本利益放在了决定性的位置上了?

“新语丝读者网”的根本利益当然是其本身。我们量力而行,不能维护新语丝的利益,就撇清关系,就放弃承诺。我们就是死光光了,也不用你JFF费半点心。

不基于事实谈问题,冷嘲热讽,JFF接下来的一堆话,我就看作一堆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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