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你们在争论什么东西. 杨佳当然应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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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08 于 2008-11-01, 10:08:18:

回答: 我对公开信的支持是毫无疑义的! 由 寻一正 于 2008-11-01, 09:33:45:

如果这种连捅九个的都不杀, 中国还能住人么?

另一方面, 我还是鼓励用正当途径解决不了问题的人向杨佳学习,先捅人, 如果被抓住了再上刑场. 如果没被抓住当然不用自己投案. 比如那个企图强奸幼女的局长如果没进监狱, 受害者就应该买凶把他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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