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号提案保护加州选民的意愿
在2000年超过61%的加州选民投票赞成22号提案,申明:“在加州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纔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因爲这个条款没有被放进加州宪法,在旧金山的4位法官推翻了选民的意志,独断地判定这个条款违宪。因此,在2008年11月4日,8号提案给加州选民另一次机会纠正法官的判决,恢复婚姻的定义: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
8号提案简单明了
8号提案的内容就是与2000年加州选民通过的22号提案一样的19个字(英文14个字):“在加州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纔是有效合法的。”把这个条款放进宪法,法院就不能再判定它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