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回复确实什么都代表不了,但人家也许原来就没有想代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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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igcat 于 2008-10-22, 08:12:18:

回答: 正式举报不答复,一篇博文倒来答复,有趣。即使如此,该答复也不合格。 由 apple 于 2008-10-22, 07:50:38:

私人答复是他私人的自由、私人的事情。“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即使没有规矩给个人举报以答复,最起码可以给个收条。连个收条都没有”,如果没有规矩给收条,连个收条都没有就是正常情况,连个收条都有反而是反常情况。何况收条好像是通过自动回复的形式给了的。

如果没有规定给公开结论、惯例也是不给公开结论,当然不给公开结论才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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