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规定只是为了慎重,并不是真的一个例子就能确定“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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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不是牛人 于 2008-10-05, 12:20:40:

回答: 凭个案不能确定疗效,但可以确定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 由 方舟子 于 2008-10-05, 05:41:37:

病人的实际情况非常复杂,以目前的医学水平,还做不到靠一、两个病例就确定因果关系。注意,斑竹说的“个例”和“一个人”说的“个例”不是一个概念。“一个人”认为一个例子就可以是“个例”了,只要有一个明确因果关系的个例,就可以证明药物的不良反应。

我说他是纸上谈兵,玩文字游戏。因为现实中并不存在一个例子就能明确因果关系的情况。即使按照斑竹给的评分标准达到9分以上,一个例子也只是高度提示观察到不良反应非常可能是由某特定药物引起的,而不是真的就能完全证明。但是因为人命关天,所以慎重一点是应该的。

国际上禁止马兜铃酸入药,也是建立在观察到多起类似不良反应的基础上的。http://mutage.oxfordjournals.org/cgi/content/full/17/4/265/T2


我觉得中医是糟粕。如果长期服用板蓝根有不良反应一点也不奇怪。但我对中文发表的科研文章,持非常大的怀疑。不论是发现中医有效,还是发现中医有害的文章,我一概怀疑。原因我想大家都知道,我也就不多说了。斑竹如果引用国外的研究,会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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