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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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lightman 于 2009-02-01, 04:47:52:

回答: 数学系的来帮一把,没有看懂pchu推广后的证明,觉得反而没有常春藤 由 田野 于 2009-01-31, 20:33:38:

给定集合E,记它的幂集F。假设存在从E到F的一一对应f。定义一个二元函数B(x,y),x,y是E的元素:

B(x,y) = 0,如果 x 不属于f(y)
B(x,y) = 1,如果 x 属于f(y)

f(y)是一个F里的一个元素,也是E的一个子集合。

常青藤文章里第二类元素的集合可以用B(x,y)简洁的表示出来:

D={ x 属于 E | B(x,x) = 0 }

根据假设,D是某个元素x0的象,就是说D = f(x0)。如果x0属于D,那么B(x0,x0)=0,根据B的定义x0不属于f(x0),就是说x0不属于D,矛盾。同样如果x0属于D也会矛盾。

我也是业余水平,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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