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郑筱萸中土医药市场还是这么混乱,《文汇报》:整治“山寨药”,下发通知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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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Z 于 2009-01-06, 22:47:18:

整治“山寨药”,下发通知有用吗

日期:2009-01-07 作者:施嘉奇 来源:文汇报
近来闹哄哄的“山寨”文化,其实早已悄悄突破了想象中严密的药品防线——“山寨药”不仅品种繁多,且已存在多年。那些与药品包装相似、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公然宣传主治功能的非药品类产品,遍布各大零售药店,时常把人忽悠得“买错药”,埋下了安全隐患。

整治“山寨药”,是2009年食药监管部门打出的第一记重拳,可这记重拳似乎并没有打在要害上。昨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零售药房的管理者还是监管人员,对如此整治“山寨药”的做法都不看好,因为相当一部分被称为“山寨药”的产品具有合法的食品批准文号,即便不能在药店卖,也可以出现在超市和食品商店里——2008年12月中旬国家食药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似乎并不能从根本上治住“山寨药”。

一家厂为啥要生“双胞胎”?

昨天,在益丰大药房人民路店,记者见识了另一类“山寨药”。店长钱艳华从撤柜产品中拿出两个“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盒子——金嗓子喉片和金嗓子喉宝都乐含片。钱艳华说:“我们店员常常拿错这两种产品。”经过仔细辨识,记者总算看清了它们的细微差别:金嗓子喉片外包装的右上角有红色的OTC标志,而喉宝都乐含片右上角则是蓝色的QS标志。这两个标志表明了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喉片是非处方药,喉宝是食品。喉片的生产厂家是金嗓子有限公司,喉宝是金嗓子保健品有限公司,但这两家公司的地址完全一致。

钱艳华2001年刚踏入药品零售行当时,就曾对此产生过疑惑:“明明是同一厂址生产出来的产品,为什么一个是药品,一个是食品?”渐渐地,钱艳华明白了,药只能在药店卖,可一旦变身成为食品,它的销售渠道就大大扩增,可以在所有的连锁超市、食品商店出售。这对企业当然好处多多,于是一家厂挂起了两块牌子,生出了“双胞胎”。

无独有偶,童涵春药店在清理时抓出了百消丹。据说,市场上甚至出现过“煮豆燃豆萁”的奇事:某企业负责药品的销售员和负责食品的销售员为了争夺同一渠道,闹得不可开交。

同一地址出品的药和食品到底有没有区别呢?以金嗓子为例,细看成分表,喉片只比喉宝多了一味石斛。但在喉片的“禁忌”提示中,明确讲“不宜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而选了喉宝的消费者没有得到这样的提醒。专家指出,这正是此次国家整治“山寨药”的原因之一:防止药食不分酿成祸端。

禁售“山寨药”如何执法?

在“山寨药”中,一部分是“由药品变食品”,借以扩大销售渠道,但同时存在另一种现象,就是“借药品卖食品”。在药房,记者同样找到了这类产品——包装上标着“中药板蓝根”字样的产品竟然不是“国药准字”,而是“食证字号”。专家解释,这些声称有治疗功效的食品,迎合了百姓“尽量不吃药”的心理。

无论是“由药品变食品”,还是“借药品卖食品”,都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有可能埋下安全隐患。要解决这个问题,仅仅依靠食药监管局的那则“通知”,够吗?监管人员对此也有点想不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监管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法规,喉片和喉宝都是国家批准生产的产品,凭什么不让药店销售呢?如果真的要执法,是否符合法规呢?

钱艳华也有点纳闷:“我们可以不卖,可超市为什么可以照样卖呢?”据了解,在益丰大药房人民路店,喉片单月的销售量为3000盒,喉宝也有900余盒。在那则“通知”下发后,上海的零售药店负责人在一次聚会上都叹气:“以后药店的日子更难过了。”

整治必须从审批环节入手

更多的人在问,是谁让这些“山寨药”问世的呢?因为发起此次整治的监管者,正是市场上相当一部分产品的审批者。业内人士表示,整治如果不能从审批环节入手,“山寨药”问题不可能彻底解决。

根据记者调查,“山寨药”仿的多是名牌中成药。中国历来有“食药同源”之说,这恰恰成了目前市场上食药不分的隐患的由头。在保健食品领域,一些违法行为已经屡禁难止,再加上“山寨”问题,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显然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钱艳华说:“我们这次撤柜,是根据国家食药监管局的文件理解执行的,也不太确定对不对。”店家期望监管部门给出明确说法后,再对这些产品做进一步处理。

可监管部门目前却无法明确给出说法。据悉,目前是企业自查阶段,政府监管者希望通过自查搜寻到更多线索,随后从中甄别,再作下一步打算。据了解,未来整体的整治计划有可能涉及国家多个监管部门。

对执法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审批者和监管者必须回答几个问题:食和药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底线在哪里?它们的包装、说明书、禁忌提示、销售渠道到底有没有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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