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奇观:中国的主权全靠英国领事维护(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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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找老婆专用ID 于 2009-01-01, 02:38:13:

1853年,太平天国兵锋正锐,西方列强态度暧昧,宣布在中国内乱中严格保持中立。上海小刀会闻声而起,三下五除二地拿下了上海县城。大清国的官员们撒开脚丫开溜,速度丝毫不亚于他们在任时的横征暴敛。

兵荒马乱对商人们、尤其是外商来说,倒也并不都是坏事。一个特大好消息是中国的海关也不见了踪迹,上海几乎成了自由港,各国的商人们大显身手,走私成为常态。

但是,在举座皆欢的上海商界,来自英国的商人们却向隅独愁:他们的驻上海领事阿礼国(Rutherford Alcock)“不识时务”地要求,尽管中国政府逃跑了,但外商向中国政府缴纳关税的“庄严义务”并没有消失,因此,英商必须向领事馆缴存一份保证书,保证将来大清政府收复“失地”后,必须缴付完结各种捐税。同样与大清有着条约关系的美国、法国,虽然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却没有认真执行,英国人俨然成了大变局年代中“费厄泼赖”(fair play)的典范。

这种“费厄泼赖”,在早已逃之夭夭的大清各级领导干部眼中,既不值得称谢,更不会因为自己的敬业精神远逊于“洋鬼子们”而有丝毫惭愧,反而成为“洋人真傻”的又一证据。

英国领事阿礼国的确有点“傻”,他除了坚信自己拥有维护英商合法权益的使命外,还有着另一种“崇高的使命”:“要督促英国臣民按时缴纳中国政府的正当捐税”。

英商在中国的关税,本由大清政府指定的外贸公司(即“公行”,如著名的十三行)担保。当时,大清海关实行“承包经营”,关税包干,因此,权力寻租的空间十分宽广,外商在“内商”们的导航下,走私猖獗,海关官员也成为清政府最有油水的肥缺。鸦片战争后,英国用坚船利炮轰开了大清的市场,却也给自己揽了一个义务:为本国商人担保关税。不平等条约中的这一制度设计,可能是少数比较对等的条款之一,实质上令西方政府承担了遏制本国商人走私的条约义务和道义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英国外交官们发现,对于大清官员和外国奸商而言,一个腐败而低效的海关是他们共同的天堂。英国官员要求改革海关、提高效能的呼声,受到了内外的一致抵制:英商们打着贸易公平的旗号,向那些大肆走私的非条约国看齐,认为自己的“守法成本”过于高昂;而大清干部们,则在“维护国家主权”的伟大盾牌掩护下,抵挡着“洋鬼子们”对低效、腐败但却“主权在我”的海关体制进行的任何抨击。

曾经有英国商船走私商品,比如“玛利•伍德女士号”(Lady Mary Wood)和约翰•德格代尔号(John Dugdale),连中国海关都十分默契地睁只眼闭只眼了,“迂腐”的阿礼国却非要照章办事,对这两条商船进行了处罚,引发中外侧目。

如今,阿礼国还要为这个丢下黎民百姓而逃之夭夭的大清政府代收关税。那些没有和大清缔结条约的国家,比如奥地利、葡萄牙、暹罗、普鲁士等,可以放开了大肆走私,英国商人却要乖乖地缴纳关税,无疑在成本方面大为吃亏。英商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刚开始还抱着“相信政府、相信法制”的态度,不仅自觉提交保证书,还积极检举揭发走私商船。可是,大英帝国再算是强龙,也毕竟不能替代“地头蛇”大清政府,对别国走私商人采取任何行动。自己的领事“里通中国”,英商们便只好“下有对策”,一边和其它非条约国家的商人联手,把一度值得骄傲的米字旗藏一藏,借用人家的旗帜暗渡陈仓;另一边,则合起伙来向远在伦敦政府机构“上访请愿”。

在商人们的持续上访下,英国政府终于旗帜鲜明地表态:领事们的行为越权,商人们签署的关税保证书一律作废。训令中更是冠冕堂皇地指出,领事们的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到中国的主权。

英商欢声雷动,阿礼国只好灰心地宣布:“我不能无限期地为中国海关继续征税,条约上我也找不到这样的责任”。尽管弄得里外不是人,但阿礼国只是灰心却未死心,在他的高压下,清政府终于同意由英、法、美三国领事馆派员,“代收”关税。从此,洋员管理下的海关为中国的近代化提供了最为稳定、坚实的财力支撑,也成为大清帝国最为廉政、高效的机构。

但这一切,最终都被简单地扫进了“帝国主义”标签的垃圾桶里。宁要腐朽大清的“草”,不要“洋鬼子”的“苗”,在这样的“衰草”心结下,大清国自己的“苗”总是难以发芽、壮大,连绵衰草终于成就了星星之火的燎原之势……

[原载《第一财经日报》雪珥专栏,2008年12月30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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