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划生育第一案 河北一农民九月怀胎被计生办强制引产
《财经》杂志记者 段宏庆/文(财经杂志供腾讯新闻稿件)
案件缘由
杨忠臣和金亚妮是在2000年5月5日登记结婚的。那一年,杨忠臣32岁,金亚妮20岁。符合中国《婚姻法》的年龄限制规定,而且杨忠臣属于晚婚晚育。
不过,杨氏夫妇在婚前已经有过性行为,金亚妮未婚先孕,结婚时已经怀孕四个多月。
2000年8月15日,杨忠臣找到昌黎县安山镇计生办主任邸卫军,请求办理准生证,并出示了头一天金亚妮在秦皇岛市第二人民医院的B超报告单,金亚妮已经妊娠八个月。
根据杨忠臣夫妇的起诉状,邸卫军当时答应按计划外生育给金亚妮补办准生证,但必须要罚款,杨忠臣表示同意。
满以为自此天下太平的杨忠臣夫妇便安心在家养胎。他们没有想到,眼看快要到临产期,突生变故。杨氏夫妇在起诉状中称,2000年9月7日晚,安山镇以及罗家营村的计生干部带领工作人员突然上门。当时杨忠臣不在家,屋中只有金亚妮和杨忠臣的老母亲王旭荣。金亚妮被强行带至昌黎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引产手术。当时胎儿九个多月,在母体内已经存活。金亚妮被注射引产针后,胎儿死亡,但由于体积过大,两天时间内不能自行从金亚妮体内流出,医生便将产钳探入金亚妮体内,将胎儿头部绞碎后取出。金亚妮身体由此受到巨大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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