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难得,象街疯疯这样有特点的毕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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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inlihuaxys 于 2008-01-30, 15:25:03:

回答: 不错。至少大家都知道JFF是什么东西了。这叫做自暴其丑。 由 Enlighten 于 2008-01-30, 14:45:25:

其实街疯疯在这很长时间了。
俺是2000年到这来的。也有年头了。
印象中记不清街疯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贴,一直还是眼熟的。
发贴好像也不少,不过和我这样的ID一样,没给谁留下什么印象。

真正有印象的是最近,在咬出老钱的淋淋“血债”后。
其疯疯的特点慢慢张露出来。
有点逮谁咬谁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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