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便也提醒一下颜同学,再发个如下声明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JFF 于 2008-08-24, 19:23:52:

回答: 颜宁同学的声明 (ZZ) 由 借红灯 于 2008-08-24, 18:53:10:


声明:
本人在新浪等网站的BLOG已数日没有打理,最近经友人提醒发现其中的个人账号目录被恶意置换为联名合成账号目录,并篡改日期,已造成不良影响。
本人于2008年8月22日23:00左右撤消此网页;但于2008年8月23日凌晨,网页再次遭到攻击。
本人已经联系新浪等网站网络管理员保持监视。各网站、论坛,请删除与
之相关图片及讨论。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XXXX

2008.8.XXX
于XXXX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