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贴得,别人转不得?要知道她现在是“公众人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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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rus 于 2008-08-22, 07:51:46:
回答: 请方斑竹删除下面那些关于颜宁的照片 由 借红灯 于 2008-08-22, 07:19:48:
首先“乱”字用得很无理。
“发私人照片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说得不着边际,她自己要发,我们看她还高兴不是?
“PS别人的照片进行诽谤更是令人不齿的下作招数”瞧你这话说的,颜PS了自己的和施的照片,PS自己的不算是诽谤吧,PS施的施都没说诽谤呢,您这儿着什么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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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想说呢,被你说了 - 老中乙号 (100 bytes) 2008-08-22, 07:56:12 (25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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