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第二条独立出来是强调打医疗官司,财务方面,病患根本不用take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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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lackbox 于 2008-01-28, 13:52:12:

回答: 第2条其实是建立在第1条上的,它本身不成立 由 Enlighten 于 2008-01-28, 13:09:18:

这就直接鼓励病患告医生.再查资料,律师最后得到是总赔偿额的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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