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晒这些讲座教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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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rus 于 2008-08-13, 20:59:39:

看看这些中国化了大价钱聘请的高人们有几个能在中国工作每年3个月以上的。俺先数数那些生物医学领域的碰巧俺都有过至少一面之缘的:

如果您按要求做到了,就当俺在这儿夸奖您。
如果您没有做到,这就是您的耻辱榜,如果觉着自己被贴在这儿倒霉,只能怪俺认识您。

熊跃
Yue Xiong, Ph.D.
William R. Kenan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Biochemistry
and Biophysics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Chapel Hill
22-012 Lineberger Cancer Center
Campus Box 7295
Chapel Hill, NC 27599-3280

Phone: (919) 962-2142
Fax: (919) 966-8799
e-mail: yxiong@email.unc.edu
Website: http://cancer.med.unc.edu/xionglab
/webpage/webpage.html
http://cancer.med.unc.edu/xionglab/public%5Fhtml/

管坤良
Kun-Liang Guan, Ph.D.
Professor, Pharmacology
Cancer Biology Program
http://cancer.ucsd.edu/summaries/kuguan.asp


利民
Min Li, Ph.D
Professor of Neuroscience
Telephone Number: Office (410) 614-5131
Lab Number: 410-614-3693
Fax Number: (410) 614-1001
The Solomon H. Snyder Department of Neuroscienc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725 North Wolfe St.
Baltimore, MD 21205
Room: 319 Broadway Research Building
minli@jhmi.edu


王小勤
Xiaoqin Wang, Ph.D.
Professor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Professor of Neuroscience
Professor of Otolaryngology
Departmen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720 Rutland Avenue, Traylor 410
Baltimore, MD 21205, U.S.A.
Tel: 410.614.4547, Fax: 410.502.2826
email: xiaoqin.wang AT jhu.edu


施一公(大家都熟悉了,俺就不在贴)


黄新云
Xin-Yun Huang
Professor of Physiology and Biophysics
Phone: 212-746-6362
e-mail: xyhuang@med.cornell.edu
Office: C-504D, 1300 York Avenue
Laboratory: D503, 1300 York Avenue
http://physiology.med.cornell.edu/faculty/huang/index.html

张仲寅
Zhong-Yin Zhang, Ph. D. < Back
Robert A. Harris Professor and Chairman
Department of 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Indiana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John D. Van Nuys Medical Science Building
635 Barnhill Drive, Room 4053A
Indianapolis, Indiana 46202-5122
Phone: 317-274-8025
Facsimile: 317-274-4686
E-mail: zyzhang@iupui.edu
Dr. Zhang's Web Site
http://medicine.iu.edu/body.cfm?id=2986&oTopID=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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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第八批讲座教授名单聘任学校 设岗学科 教授姓名 聘任类型
北京大学 基础数学 韩青 讲座
北京大学 凝聚态物理 涂豫海 讲座
北京大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王植源 讲座
北京大学 地球科学 费英伟 讲座
北京大学 生理学 徐清波 讲座
北京大学 理论与系统生物学 李浩 讲座
北京大学 信号与信息处理 徐雷 讲座
北京大学 经济学 爱德华J.格林 讲座
北京大学 史学理论 王晴佳 讲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新型纳米材料力学 周敏 讲座
北京外国语大学 英语语言文学 张隆溪 讲座
大连理工大学 工程力学 陈震 讲座
电子科技大学 光学工程 郑建成 讲座
电子科技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 王平安 讲座
东华大学 功能性纺织材料 孙刚 讲座
东南大学 电路与系统 黄秋庭 讲座
东南大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丁峙 讲座
复旦大学 计算数学 柏兆俊 讲座
复旦大学 理论物理 魏苏淮 讲座
复旦大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史安昌 讲座
复旦大学 生理学 王睿 讲座
复旦大学 细胞生物学 熊跃 讲座
复旦大学 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 管坤良 讲座
复旦大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王德威 讲座
国防科技大学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吕荣聪 讲座
哈尔滨工程大学 流体力学 吴国雄 讲座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环境工程 李笃中 讲座
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筑科学 康健 讲座
合肥工业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杨剑波 讲座
湖南大学 分析化学 杨士成 讲座
湖南大学 结构工程 李秋胜 讲座
湖南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赵修利 讲座
华北电力大学 电气工程 李尔平 讲座
华东师范大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郑伟安 讲座
华中科技大学 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段金桥 讲座
华中科技大学 生物医学光子学 顾敏 讲座
华中科技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刘波 讲座
华中科技大学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朱松纯 讲座
华中科技大学 材料加工工程 吴鑫华 讲座
华中农业大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王学敏 讲座
江南大学 食品科学 陈永泉 讲座
南京大学 黎曼几何 曹建国 讲座
南京大学 无机化学 陆艺 讲座
南京大学 无线电物理 韩思远 讲座
南开大学 基础数学 戴先哲 讲座
南开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马奇英 讲座
南开大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张仲寅 讲座
清华大学 物理学 陆锦标 讲座
清华大学 医学 利民 讲座
清华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 王小勤 讲座
清华大学 生命科学 施一公 讲座
清华大学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秦泗钊 讲座
清华大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 马恩 讲座
清华大学 公共管理 王绍光 讲座
山东大学 凝聚态物理 焦军 讲座
山东大学 心血管病(内科学) 曹义海 讲座
山东大学 药物化学 王炳和 讲座
陕西师范大学 神经生物学 张遐 讲座
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 黄明 讲座
上海大学 机械工程 刘建影 讲座
上海交通大学 免疫遗传学 沈浩 讲座
上海交通大学 导航制导与控制 陆平 讲座
上海交通大学 经济学 周林 讲座
上海交通大学 运营管理 陈芳若 讲座
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国语言文学 Ellis 讲座
四川大学 高分子材料 赵越 讲座
天津大学 动力机械及工程 李献国 讲座
天津大学 材料加工工程 陆国权 讲座
天津大学 防灾工程 郝洪 讲座
同济大学 结构工程 赵晓林 讲座
武汉大学 计算数学 邹军 讲座
武汉大学 有机化学 任广禹 讲座
武汉大学 细胞生物学 黄新云 讲座
武汉大学 测绘科学与技术 高扬 讲座
武汉大学 水利水电工程 邵建富 讲座
武汉理工大学 光电子技术 王安波 讲座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电路与系统 李荐 讲座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机械电子工程 周孟初 讲座
西安交通大学 热能工程 刘洪潭 讲座
西南财经大学 金融学 刘俊 讲座
厦门大学 物理化学 高加力 讲座
厦门大学 海洋科学 郭劳动 讲座
厦门大学 生物医学 张晓坤 讲座
厦门大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 林立伟 讲座
厦门大学 经济学 陈智琦 讲座
延边大学 超分子化学 Myongsoo Lee 讲座
浙江大学 凝聚态物理 刘荧 讲座
浙江大学 构造地质学 李正祥 讲座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科学 谢立安 讲座
中国海洋大学 环境科学 邢宝山 讲座
中国矿业大学 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 史文中 讲座
中国农业大学 微生物学 丁守伟 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经济管理 罗斯高 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 传播学 祝建华 讲座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肿瘤分子生物学 吴传跃 讲座
中国政法大学 证据法学 罗纳德J.艾伦 讲座
中南大学 遗传学 宋伟宏 讲座
中南大学 微生物冶金 周集中 讲座
重庆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徐洁 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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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聘任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遴选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教育部决定实施“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高等学校聘任长江学者。

  第二条 长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

  第三条 长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实现设岗、选人和做事的有机统一。

  第四条 每年招聘特聘教授100名、讲座教授100名,聘期为三年。长江学者在聘期内享受长江学者奖金。

  第五条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长江学者聘任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必须与国家科学研究规划相结合,与“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相结合,与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

  特聘教授岗位应明确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或研究任务。讲座教授原则上在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领域聘任。

  第七条 教育部每年下达一次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报限额。有关高校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和学科建设规划,按照申报限额数具体确定招聘岗位并组织招聘工作。

  第八条 特聘教授的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第九条 讲座教授的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咨询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组建或参与组建一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第三章 招聘条件

  第十条 特聘教授招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9个月以上。

  第十一条 讲座教授招聘条件

  1、热心为中国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4、保证每年能在国内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根据设置的具体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针对每个招聘岗位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评审。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一般由7位以上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高深的知名专家组成,其中本校以外的专家不少于一半。属于自然科学类的,聘请的评审专家中院士不少于一半。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应聘请海外著名同行专家参与评审。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根据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和教育部下达的申报限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按有关要求,与推荐人选协商确定支持配套措施。

  第十五条 高等学校于每年4月15日之前向教育部正式报送设岗方案、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及拟提供的支持配套措施。

  第十六条 教育部委托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和部人文社会科学咨询委员会分别对高等学校报送的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设岗方案和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提交由著名专家组成的长江学者聘任顾问组进行审核。

  第十七条 教育部对评审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两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高校可与之签订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合同及工作任务书,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八条 教育部每年召开一次“长江学者”授聘仪式,统一公布招聘结果并授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证书。

第五章 支持方式

  第十九条 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5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必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

  第二十一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取得成就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9〕29号)获得有关产权收益。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支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请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项目牵引组建创新团队。对其中优秀创新团队,教育部将给予重点资助。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三条 高等学校与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通过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的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高等学校在聘期结束后应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进行评估,并报教育部备案。在聘期内,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根据当年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受聘情况,于每年12月份向高等学校统一拨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当年奖金。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校聘任的讲座教授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和履职情况向教育部进行书面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聘期内到岗工作时间不足的特聘教授,一经查实,教育部将撤消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奖金。聘任学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二十七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触犯刑律,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教育部将撤消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奖金。聘任学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二十八条 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一般不得担任高等学校实质性领导职务(包括校级领导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调离受聘岗位。对因特殊原因担任领导职务或调离受聘岗位的特聘教授,教育部将停发其特聘教授奖金。

  第二十九条 聘期结束时,高等学校与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可自行选择是否续聘,续聘期间的奖金由学校承担。

  第三十条 对在任职期间做出重大成就的特聘教授,推荐参评“长江学者成就奖”。

  第三十一条 对于聘期结束取得突出成绩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可授予“荣誉长江学者”称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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