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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为官府中判决是非的案例。禅宗将历代高僧的言行记录下来,作为坐禅者的指示,久而久之也成为一种思考的对象,或修行坐禅者的座右铭。
此种言行录一如政府的正式布告,尊严不可侵犯,又可启发思想,供人研究,并且作为后代依凭的法式,故称公案。此一风气倡始于唐代,至宋代大为兴盛。
公案有五种重要的涵义: 作悟禅的工具; 作考验的方法; 作权威的法范; 作印证的符信; 作究竟的指点。
公案的地位
就是被看做纯主观的禅,但关于达成其宗教的机能,也自不可不具备种种的条件。这些条件,自然地被综合著而成为一个统一体,无论在内在外所飞跃着的禅的宗教机能,都可看得到。可是在综合体成为综合的中心的,务须把其他的一切在这中心上运用着综合的力,把被综合了的一切赋以生命,使之完备,使之跃动,一一都使之成为有力的以达成其任务。有了这样,然后才产生出总的机关,宗教的机能,就会显现。禅的公案,实际就是成为这作用的中心的东西;依于公案,一切被综合了的,被赋以生命了的,都完全地达成其作用。公案在这种意义上,可说是禅的生命的主要分子,是基本的主动体。所以禅的持续和发扬,第一需要公案;其他的不过是助成禅的宗教的机能的补助条件而已。关于宗教上的所谓补助条件,举例来说︰好像病人之于补品,也不是简易或无代价的。因为由于那些补助条件,宗教的生命得以实现化,宗教的使命得以完成。虽然,也有一意倾向于补助条件的发达与完备,却轻视了主动体的公案;也有只被囚系在时代潮流里,一意的迎合潮流,结果忘却原来的本旨;甚至对于公案的本身觉得不值一顾,而企图破坏者。可是禅宗,若轻视公案或破坏,那末这个成立的基本,也就在这里被破坏,甚至失却了禅的生命。宗教,是以内在为重的。(中略)在禅宗虽兼顾到外形的达成,可是外形的达成,必须从内在的生命的飞跃所显现的外形,才是有生命有价值的,这种外形的达成,就是内在的生命的延长,同时又不忘其所显现的本旨。古人之所以舍生命的没头参究公案,其原因也就在此。
公案的意义
所谓禅的研究,即是实际的体验,除体验外别有真实意味的研究,是不存在的。因之禅的讲说,除提唱外没有真的讲说。假使问︰体验什么?提唱什么?那就是古人提示的公案。公案的提唱及体验,便是佛心的提唱、佛心的体验。叫做‘拈弄’或‘评唱’的,都是公案;此外,什么也不存在。试阅古今先德的‘上堂’或‘小参’所垂示的话头,无非是公案;公案外更没有什么说示或评唱的。特别地在佛教典籍中数量最丰富的是‘语录’,内容全是公案的提唱及拈弄。又具有禅宗独有作风的偈颂,和经典中的偈颂不同,在文字里所含的意义,没有不是公案的。禅的教法,这样用公案来推动,一贯地运用着公案。若和别的宗教比较︰各家教宗,各有所依的经典,依经典而有教相,依据那一种经典的教相而显其所依的立场,于是成立一一的宗派;但禅宗自称为教外别传,没有经典为所依,可是公案,恰似教下各宗之于经典。就其内容上说︰当然各有各的独得之点,悉不一致,但也不得说为是全然异物。公案是没有成法的,照着古德各人的体验,强调着特殊的个性,于是显现出‘喝’或‘咦’来的法,这法是自家制造的,为使自家的法一推动时,禅的独得的公案就在这里出现,而且是成为禅的基本的主动体,成为生命;所以禅,除却公案,就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