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就是一个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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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阳明 于 2008-07-25, 14:23:40:

回答: 那就是另一个孙志刚。 由 chouqilozi 于 2008-07-25, 14:07:35:

孙志刚就是一个嫖客。我觉得因收容孙志刚被逮捕的民警很冤。我觉得武汉的女大学生卖淫的可能性极小,而武汉的男大学生有嫖娼的恶习的可能性就极大。因此,如果有记者写报道说武汉男大学生嫖娼恶习严重,我就相信。我相信在武汉的男大学生中的情况就象高尔基的小说中描写的沙皇时期的男女大学生的情况是非常类似的。

为什么?因为嫖和卖的社会身份不同,嫖者处于社会上层,卖者处于社会下层。武汉的高校门口的各种变相妓院实际上是针对学校里的各种“顾客”的。而女大学生处于社会上层,就是坏,也是去反过来“买”男妓,而不是自己去卖。

我以为决定收容遣送孙志刚的民警其实是很冤的。

我还是以为事实的真相是这样,就是孙志刚这个人有嫖娼的恶习。来到广州后仍然不改,因此晚上十点钟出门去招妓,因此他才来到了一个广州的妓女卖淫最多的一个集中地。我已经看到一个当地的村民形容当地的妓女一到晚上就在路上揽客了。而且,嫖客通常都是有意不带任何证件的,因为嫖客也怕妓女看到他的证件对他进一步的敲榨勒索。

因此孙志刚嫖娼被出击的民警抓了一个正着。因此孙志刚已经理亏了。

在审问时民警问孙志刚是哪儿的,孙志刚害怕名声不好,坚持不说。但最后不得不让他的朋友给他带身份证来。此外,孙志刚一定向民警苦苦哀求,千万放他一马。而孙志刚打电话让他朋友带身份证来时,也是绝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嫖娼被抓,因此就找托词说因为自己没有暂住证被抓。

此外,当一个嫖客按说是应当罚款五千元或者收容教养半年的。可是孙志刚又刚来广州打工,当然拿不出这笔钱。但是民警也知道了孙志刚是大学生,因此可怜他。可是既然当了嫖客,一点处罚都没有就放是没有道理的。因此民警好心给了他一个最轻的处罚,就是干脆让他随着那些被收容的乞丐的队伍回武汉得了。本来是好心,但是却违反规定,违反了警察的纪律,也是因为作这个决定的警察没有想到后面孙志刚会被打死。结果人一死,警察就跟着倒霉了。

实际上,因为收容遣送原本不应当,却是对嫖客孙志刚的最轻的处罚,原来就是这样。也正因为如此,孙志刚事实上是感激涕零的,所以他才在有什么意见的栏上写着“感谢”。当然,孙志刚也没有想到那还不如让警察通知他的公司把他领回去呢。孙志刚只是一门心思想隐瞒自己的嫖娼行为了。为什么孙的朋友事实上在派出所见到孙志刚,孙志刚仍然不和他谈任何所谓的“真相”?因为羞于谈。如果我被错误地抓了,我见到我的任何亲朋好友,都一定会努力地将发生了什么事情,前因后果告诉他们的,如果挨了打,就一定会说挨了打。

因为中国的社会非常地道德化,因此既然死了人就一定要有人负责,因此收容孙志刚的警察就被捕了,而且在一片右派的汹涌而来的骂潮之中,那个警察简直倒霉透了,没有人帮他说话。这就又和美国社会不同。美国的社会是警察当街打死黑人,也可以被判无罪释放的,是将一个拉美移民打得身上有四十一个弹孔,警察也仍然无罪释放的,是无罪释放这件事情当时都受到克林顿总统的谴责,仍然是无罪释放的。

其实,我还是坚信中国的警察队伍是最优秀的队伍,因此我上街仍然有很强的安全感。我就不相信自己会被收容。如果诸位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有被查证件或者被收容的危险,我在这里可以给大家一个指引:一个当然是不要在有大量妓女的地方出现,不要去嫖娼。第二,很简单,就是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最好是吹一下,如果没有钱吹,那也要梳得整齐。身上千万别穿一个月都不换洗的衣服,不要留一个月都不刮的胡子。我就坚信中国的警察不会没事找事非要找无辜人的麻烦。我心里没鬼,当然就肯定遇不到鬼。即使从经济人的角度考虑,乱抓人也很累啊!谁不想多偷一些懒?

但是我认为事实上在深圳打工的绝大多数打工者,包括农民打工者,事实上都是做到了这一点的。我雇的钟点工已经给我干了五年,我的房子钥匙都是给她的,她和她老公原来在深圳市区里住,但后来就搬到宝安,每个星期进关来给我打扫,她夫妻的户口是在湛江附近的农村,我看他们是从来就不怕什么被收容遣送的。因为他们穿戴也都很整齐,并不是蓬头垢面的样子。其实,她老公原来就在附近的大厦当保安队长,后来觉得拿钱少,才到宝安关外租了一个小店,开店卖东西,但是他老婆仍然进城到处给别人当钟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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